组织机构
组织概述
乌兰夫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是以国家领导人命名的公募型基金会之一。基金会设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理事、监事若干人。理事会是基金会决策机构,监督各项工作任务,决定重大行政事务,制定修改章程。基金会下设办公室,内设综合科、事业科、基金科三个机构,负责处理基金会日常事务。
30年来,基金会历经五届理事会,第一届理事长由内蒙古自治区原主席孔飞担任,第二届理事长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政协原主席千奋勇担任,第三届理事长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常务副主席周德海担任,第四届理事长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雷·额尔德尼担任,第五届理事长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纪委书记张力担任。
乌兰夫基金会第五届理事会
理事长
张力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务委员、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