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基金会简介

乌兰夫

乌兰夫同志1906年12月23日出生,蒙古族,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1988年12月8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乌兰夫同志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历经重要领导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一书记、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国务院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国人民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1983年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乌兰夫同志是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党和国家的优秀领导人、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卓越的民族工作领导人。乌兰夫同志把毕生精力献给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民族团结复兴和祖国统一繁荣建立了卓越的功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两年以他为主要负责人创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随后发展为我国第一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乌兰夫同志一生中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在主政内蒙古工作期间,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生态保护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在他主持下制定了我国第一部《民族区域自治法》,把解决我国民族问题提升到了法制的高度,为民族工作法制建设、为新时期统战、民族工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乌兰夫同志深受内蒙古自治区各族人民乃至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尊敬与爱戴。

乌兰夫基金会

乌兰夫基金会成立于1991年6月22日,登记管理机关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挂靠在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是全国以国家领导人命名的、为数不多的公募型基金会之一。

乌兰夫基金会是以宣传乌兰夫同志的丰功伟绩,实践乌兰夫同志强国富民的遗愿而成立的。基金会以团结各族各界建设内蒙古、振兴内蒙古为宗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联络国内外各阶层和各界友好人士,接受并管理区内外、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及个人捐赠的资金与实物,以奖金形式定期奖励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科学文化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重大成果与优秀人才。

乌兰夫基金会成立以来,以奖励和捐助等形式奖励和资助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捐资助学、扶贫帮困、捐助社会公益事业。曾设立《乌兰夫奖金奖》、《乌兰夫基金奖》、《乌兰夫基金企业技术创新奖》、《乌兰夫基金民族文化艺术奖》等奖项。《乌兰夫奖学金》是基金会传统的金牌项目。

乌兰夫基金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团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秉承乌兰夫同志遗志,真诚团结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致力于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为内蒙古的繁荣和进步贡献力量。